版税是一种付酬方式
版税是一种付酬方式,它是指著作权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一定货币份额。从广义上说,也有人将版税视为稿酬的一种。版税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出版版税、上演版税、录制版税、复制版税和公共借阅版税等种类。其中以出版版税为主要的适用方式。版税一词是个舶来词,是在20世纪初从英文单词 royalty翻译过来的。
版权税是出版方向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里面有一些模糊概念。包括国家出版局的文件。由于税收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来征收,所以正确的叫法应该是版权费。
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稿费,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实际上包括了各种通过文字作品来获得的报酬。不光是报纸书刊用的文字,也包括了诗歌、戏曲、影视、广播等。
如果是税,商标申请,那一定是要上交国家的。从稿费中扣除的费用,则是出版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商标申请,替国家扣除的作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商标注册,通常将稿费作为一次性收入,按其总额的20%代收上交税务部门。以下是国家出版局关于稿费的有关规定,供您参考。
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
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并一次向作者付清。
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策朋商标注册服务,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等作品,不适用版税付酬方式。
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第五条图书出版者出版作品,应在出版合同中与著作权人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第六条基本稿酬标准(一)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
(二)演绎作品:
1.改编:每千字10-50元
2.汇编:每千字3-10元
3.翻译:每千字20-80元
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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