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别的公司申请撤销怎么办注销、答辩复议
发布时间:2020-02-18 15:28:06
策朋商标代理机构已经先后受理客户的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案例,并提交使用这些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的注销或答辩复议。
在接受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程序,撤销复审,商标管理程序(初审和二审)甚至再审程序(其中包括客户)之前,其中一些商标未被确认为仍然有效。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此外,被认为是无效的使用证据的提交几乎导致注册商标的注销,这将导致商标所有权的丧失。
因此,可以看出,商标使用证据是否被认定为真实有效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因为不同的实体可能会对同一证据有不同的解释。那么,商标注册人如何在日常管理中计划一个雨天呢?
《商标法》第49.2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66条规定了三年不使用商标注销的制度和程序。根据《商标法》第48条,“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或商品交易工具,广告,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以期识别商品的来源。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使用的证据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证据,以及商标注册人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证据。商标局《关于提供商标证据的通知》规定了商标使用的具体形式,涉及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交易工具,主要包括销售合同,服务协议和发票,检验报告以及相应的进口商品和出口报关单。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的文书和证明原则上应为原件(不予退还)。如果难以提供原件,则可以提供经过公证的真实副本。
提供使用证据的主要问题
实际上,为响应三年不使用商标的取消而提供使用证据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1)不显示商标的销售发票;(2)无法提供正本(例如增值税发票);(三)公证费是按件收取的,并且如果有大量文书和证明书,则商标注册人无法负担公证费;(四)商标仅在网站上显示或商标注册人的样本;(5)在特定时期内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困难。
关于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商标注册人首先要纠正错误的品牌经营理念“注重注册,对使用漠不关心”。尽管在年度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和有效注册商标数量上,中国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但由于许多商标注册人对获得商标感到满意,因此它还远没有被称为商标权。注册证书,并已注册其商标,但没有商标运营的总体战略计划。确实存在商标未使用的问题,这导致注册商标可能因未使用而被取消的风险。
二是规范日常业务运作流程。例如,商标注册人应明确要求其业务人员在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其他重要的书面文书中注明与业务有关的商标。特别建议在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中注明相关的商标注册号,以免产生歧义。同时,可以充分利用用于国家税收系统的增值税验证平台来选择性地快照发票验证信息以作记录。如果不方便提供发票正本,并且为节省公证费而需要的话,可以将此类验证信息与发票副本一起使用。
第三,应注意,尽管将商标用于广告,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是使用该商标的合法手段,但这种使用仅是辅助手段,最好与其他使用证据(例如销售证据)一起使用。 ),可以更好地达到证明事实的目的。
同时,重点应放在所提交使用证据的相关性上。例如,如果样品是作为证据提交的,则应同时提交打印的发票,付款凭证和指示打印日期的样品。如果提供了展览中使用的印刷品,其他材料和展示商标的图片作为证据,参加展览的文件(合同),费用发票,付款凭证等。在这种情况下,品牌经理应有意识地有针对性地展示商标,并全面收集使用商标进行广告的所有细节。
此外,《商标法实施细则》第67条规定,“ 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破产清算以及其他不归因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理由”是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正当理由。 。在品牌管理中,这样的规定可能足以有效地处理对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的响应。
最后,如果不可能提供使用证据,并且没有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则商标注册人可以考虑在商标注册后的三年期限届满后主动重新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并因此继续获得《商标法》的注册保护。
简而言之,对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做出的回应并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困难。只要适当地采取日常品牌管理措施并且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维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