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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不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 5、 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 6、 有无重复授权的可能; 7、 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后申请人等

发布时间:2020-07-31 15:26:19

专利权作为一种专有权,策朋专业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保护,实际上有些类似于合法的垄断技术方案,这种权力其实是和大众的公众利益有对立的,那么如何进行平衡就是很重要的议题。因此专利审查的初衷其实就是政府部门在权衡授予专利权一堆创新进行鼓励和维护公众利益不被垄断过度侵害之间的关系,负责的专利法制系统基本都会采取实质审查的制度进行,这是对国家和公众利益负责的,因此也就有了针对是否会过度垄断的审查,落到实处也就是看专利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这个条件主要包括了专利三性、符合授权客体、不违反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等等,而专利局就是针对这些进行审查。


专利审查的主要步骤有两个,一是初步审查,二是实质审查。

一、初步审查 (也称为“形式审查”或“格式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形式条件进行的审查。

依《专利法》之规定,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撰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代理;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4、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

依《专利法》之规定,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符合要求;

2、对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

3、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法,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法定的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

4、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是否属于不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

5、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

6、有无重复授权的可能;

7、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后申请人等。由以上可见,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既有格式审查,策朋商标注册服务,也包含了部分必要的实质性审查。

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包括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一次性审查制)即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2延迟审查制(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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