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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

发布时间:2019-10-06 17:59:39

  需要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注册申请商标人或者注册人发现申请商标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申请商标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一条商标注册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人在使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自行改变商标注册、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商标注册。

  一、申请地址申请途径  商标申请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

  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二、书件格式

  (一)、《变更申请商标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

  (二)、《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的,应当填写《变更申请商标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

  2、需要就商标局档案中记录的商标代理人进行变更或者外国人/外国企业需要变更其国内文件接收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 申请变更申请商标人/注册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人直接在注册商标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办理变更申请商标人/注册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中国商标专利版权申请服务热线400-658-2688,跨国变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后地址所在国家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二)提交申请书件

  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注册商标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直接提交申请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报送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变更费为250元人民币。

  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注册商标大厅的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账户中扣除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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