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
商标注册的部分信息发生变动时,注册商标人需办理商标变更,那么就得了解商标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商标变更与商标转让不同,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呢?当申请商标人/注册人名义/地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发生变更与实际不符时,商标注册的权利人就应当及时、主动商标申请变更。当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商标申请,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公司名称变更后,商标注册,商标申请,及时做商标变更)
(一)准备申请书件,例如申请变更申请商标人/注册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
(1)《变更申请商标人/注册人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办理变更申请商标人/注册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跨国变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后地址所在国家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二)提交申请书件
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注册商标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直接提交申请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报送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变更费为25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