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审查制度,以下是我们对商标驳回功能和方法的解释
发布时间:2020-06-09 11:36:40
由于中国国内公司首次注册了“青年莲花”商标,英国莲花将采用莲花的中文音译“路特斯”作为其在中国的本地品牌。报告中还提到,英国莲花已经失去了商标,尽管它应该有机会通过商标驳回审查获得商标。今天,将为您介绍中国商标驳回的审查制度。
根据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未公开商标的,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这就是所谓的商标驳回审查制度,以下是我们对商标驳回功能和方法的解释:
一,商标驳回审查的功能
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权的确定取决于中国商标局的授权。这意味着除驰名商标外,任何未注册的商标均不能享有商标权。
尽管商标局具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是由于各种审查者进行的单次审查可能无法严格遵守法律。因此,《中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驳回程序,以给申请人提供行政救济的机会,根据该程序,可以由更专业,更客观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授权。
二。商标驳回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驳回审查应在驳回通知后的15天内提出。英国莲花可能会错过最后期限,这也可能会引起申请人的注意。拒绝通知分为两种,即部分拒绝通知和拒绝通知。商标注册应适用于特定类别,其中还包括仅次于该类别的半类别,并且仅在某些半类别中可以拒绝申请。如果拒绝的准班级不是注册的重点班级,建议放弃审核,其余准班级可以批准。否则,在提交审核时,所有已申请的课程将在审核后获得批准。
同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也可以在提出申请后的三个月内提供补充证据。我们建议所有审核申请人一方面为此做笔记,另一方面可以为其他程序腾出时间(更多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三,商标驳回的法律依据
实际上,可能由于以下原因而拒绝商标的使用,以下是我们对可能的审查原因以及将中国法律与证据结合的方式的分析:
(I)与第一个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这可能是拒绝的最常见原因,申请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判断是否相同或相似
根据中国商标法,唯一相同的决定标准是与第一注册商标的可能混淆,应在文本,声音,样式等许多方面进行考虑。Bridge IP Law Commentary通常会检索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在同一类别中注册,例如商标的单个字母或单词不同。
2.商标参考(相同或相似的在先注册商标)
商标在批准后并非绝对稳定。在以下情况下,商标可能会被取消:
(一)商标连续三年终止的;
(二)十年后不予续展的;
(三)恶意抢注,复制,模仿,翻译其他驰名商标的;代理人或代表抢占委托人商标的;抢占他人的第一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二)具有注册驳回要素的参考商标
由于这个原因而被拒绝,通常很难赢得复审,因为拒绝注册的要素是复核的客观条件,涉及通用词汇和地点。因此,由于这种原因而拒绝申请时,几乎不会推翻拒绝。
企业通常在申请后开始使用商标,一旦申请被拒绝,这可能会导致两难选择。因此,建议委托专业策朋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机构对该拒绝进行审查,这可能会为陪同带来很大的机会来获得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