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9866571号“全宝德QUANBAOD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10-23 18:41:19
关于第19866571号“全宝德QUANBAOD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19177号
申请人:河南全宝德农牧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南先风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866571号“全宝德QUANBAOD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第3399291号“人参鸟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商标注册费用,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合议组成员:韩 蓄
,策朋商标注册服务,策朋专业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