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发布时间:2019-12-25 10:25:27
这几年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创业者人数也在逐年增长,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创业之初就十分重视低品牌形象的保护,正是因为越来越多企业主都有这方面的需求,商标注册费用,所以商标网的规模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伴随着商业需求的增多,商标注册、登记版权保护、专利申请等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办理请您加微信号:18621825626,不仅仅是商标注册,许多有购买商标需求的朋友也会通过商标代理公司来办理。而有时候在进行商标转让时,难免会出现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的话情况,那么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该如何来解决呢?
1、如果商标是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话,那么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商标注册、登记版权保护、专利申请等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办理请您加微信号:18621825626,并加盖印章,而其他共有人的地址则是不需填写的。
2、除了上述情况以,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商标异议,这种在填写转让申请书的时候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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