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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身份证的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0-01-17 13:32:20

一、需要哪些资料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商标注册,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小于于5厘米(约为名片大小相仿)。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二、如何申请商标异议

(一)商标异议简要说明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机构办理。

2、异议人自己办理。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商标异议应提交的书件如下: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并附有关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

5、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6、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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