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初审布告 对开始审定的商标
发布时间:2019-08-22 02:29:41
<p font-size:16px;background-color:#ffffff;"=""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margin: 5px 0px; font-family: "sans serif", tahoma, verdana, helvetica; color: rgb(51, 51, 51);">1.断定商标称谓
一、注册商标请求有必要材料:
1.注册申请商标书 。
2.请求人资历证明材料:
a.以公司名义请求,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以个人名义请求,附身份证及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许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
清晰的商标图样,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
4.商标使用世界分类,及其所属类别的详细产品或服务项目;
请求书上填写的产品或服必须严厉依照《相似产品和服务区别表》上内容罗列。
5 付款;将商标请求注册与署理费用
二 、受理注册商标告诉
商标局接收到商标请求文件后,经方式检查以为手续完备、填写规范的,商标局会在递送之日起的约1个多月时刻(实践时刻会依据检查速度有所调整),签发《受理告诉书》。《受理告诉书》仅标明注册商标请求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标明该请求已被核准。
三 、检查
商标局会检查请求商标是否具有明显特征,关于契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开始审定,并刊登布告。
四 、初审布告
对开始审定的商标,自布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能够提出异议。布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五、 注册
核准注册的商标,发给注册商标证,并予刊登《注册布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