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
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
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清单回执一般不能给客户原件,只能给复印件,因为清单回执原件是代理公司用来跟商标局进行帐务对帐用的。
第二阶段: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3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一个申请商标的受理通知书上都有一个申请号,实质审查必须排号按顺序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
第三阶段: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至一年半半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第四阶段: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申请商标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五阶段: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注册商标证。
注册商标注意哪些事项
申请注册商标,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类申请。每一件注册申请商标应当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商标书》1份、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稿1份。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或者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三维标志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以颜色组合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说明。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注册申请商标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
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注册申请商标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人转让其注册申请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