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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9-12-24 18:14:45

第三十九条,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策朋专业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保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请导航到:上海市嘉定区鹤旋路26弄江桥万达广场5号写字楼507室,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保密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保密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保密专利证书,登记保密专利权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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