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
发布时间:2020-05-23 10:15:03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到主管部门登记,而登记则是专利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附上,专利权转让的程序:
1、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应当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2、到专利局为专利权转让合同进行备案登记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关资料,由国家知识产权在3-5月内进行公告
4、等待公告,如果资料不全,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需要返回补正。公告期满,专利权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另外,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转让合同可以约定,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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