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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其权利丧失的

发布时间:2020-06-15 09:42:59

专利权人在专利维持阶段,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年费,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终止通知书》。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因此,了解办理恢复手续的应用范围、正确把握办理恢复手续的期限、了解办理恢复手续所需递交的文件及费用,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商标注册如何办理恢复权利手续?

(1)正当理由

时机:收到处分决定起2 个月内提出。

文件: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

费用: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2)遇到不可抗拒事由

时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

文件: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 和相关证明文件。

相关法条规则

(1)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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