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阶段都会涉及不同的费用
我国的专利费用减缴政策实施是从1985年4月1日开始的,在这几十年期间,从主体条件、减缴费用种类、减缴比例以及减缴年限均发生了变化,总体来说,主体范围更广,减缴比例更大,减缴年限更长。
在专利申请主体符合相应的条件下,通过办理相关的费用减缴备案手续,即可享受部分费用的减缴。那么,如何办理专利费用减缴备案手续?
费减申请人需要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有专利申请电子账户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若无电子账户,需在注册公众账户后登录。登录成功后,在该系统的菜单栏中点击“业务办理”按钮,选择费减备案备案业务,进入声明界面,该声明旨再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发此系统的免责情况、隐私权保护及版权、解释权等问题,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申请人在选择同意该声明后,进入新增费减备案申请界面。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备案信息,填写完毕点击“预览”按钮,进入预览界面再次确定填写信息无误,并记下页面中用红色字体标识的重要提示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完成专利费减备案的网络操作内容。
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上提交备案信息后,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还需上交纸质证明材料到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个省市区设立的代办处。其中,个人纸质证明材料为身份证复印件和收入证明,若备案人为学生,则提供在校证明,若备案人为无工作无收入人群,则由其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提供无工作说明;企业纸质证明材料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若企业为当年新成立,只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及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纸质证明材料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单位法人证明材料及社会团体法人证明材料。经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材料无误,审批合格后,费减备案方全部完成。
减缴条件
【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
【企业】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没有数额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时,应当分别符合上述条件。
例如:A企业和B企业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一件专利,如果A企业和B企业都符合条件,即可享受费用减缴;如果A企业或B企业有其一不符合条件,则无法享受费用减缴。
减缴比例
费用减缴比例根据申请人的数量不同,分为两档比例:85%和70%。
【85%】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一个个人或单位的,减缴规定收费的85%。
【70%】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规定收费的70%。
减缴种类
专利申请过程中,每个阶段都会涉及不同的费用,对于以下费用可以享受减缴优惠:
· 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
·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 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10年内的年费)
- 上一篇: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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