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即为职务作品
发布时间:2019-10-09 16: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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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就是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但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或者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属于法人的除外。
一、什么是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是否为职务作品的核心是创作的目的在于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一般来说,对于什么情况下的作品是职务作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其一,作者与本单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即作者属于本单位的职工,而且享受本单位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其二,作品创作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内。这里有两种情况,对于专业创作者而言,其工作任务就是创作作品,创作作品是他的一贯的任务。 第二种情况是非创作人员,他的本职工作不是搞创作的,但本单位根据他在某方面的特长而交给其一部分创作任务,这种情况也属于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其三,所创作的作品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相符合,策朋商标注册服务,能为本单位的业务所使用。这一条很重要,特别是对于专业作者而言,他们的任务往往不是很明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策朋公司为您服务,只是有个较大的范围,这时就需要看其作品是否与本单位的业务相适应,适应即为职务作品,不适应则是非职务作品。 二、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商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