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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

发布时间:2021-02-19 15:10:50 信息来源:策朋商标注册公司 点击: 0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在图形化的商标越来越多,许多的商标都是将文字艺术化、图形化呈现出来,所以现在注册图形化的商标越来越多,在对图形化商标进行注册的时候,要想注册的商标能够顺利通过,需要对要注册的图形商标进行事先查询,下面介绍一下图形商标买卖以及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图形商标买卖的途径有: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图形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5、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7、商标局对于在国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复印件,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8、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

9、商标局对转让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受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向国内(港、澳、台除外)转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10、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商标转让存在异议,策朋商标注册服务,要求商标局中止审查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司法机关的立案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商标局依据该申请可以要求提供公证或中止对转让商标申请的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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